BRC和IFS認證的共同點和內容對比
BRC和IFS認證的共同點
BRC和IFS認證作為食品企業出口的認證,都是基于食品安全的管理體系,由HACCP原理發展出來的,重點是審查生產企業的人員和設備的衛生要求,要求被認證的工廠要持續的改進,能夠對易變質的產品進行控制,對食品供應鏈中的產品進行追溯。取得BRC和IFS認證證書的流程也是相同的。首先在認證機構申請,簽訂認證合同,現場審核,關閉不符合項,審核通過之后就可進行證書批準和簽發。
BRC和IFS認證是一種過程和產品認證方案,在審核方案中,食品企業將在完成由獨立第三方——認證機構——所聘用的審核員的滿意審核后獲得認證。反過來,認證機構也需要經國家資格鑒定機構評估和判斷認定具備相應的資格。
BRC標準和IFS標準內容對比
在最新版BRC第七版標準中
減少企業的審核頻次,使BRC獲得更多的認可;
提供更多的審核級別結果,能夠更好地對企業的符合性做出合理評級;
關注食品欺詐和造假,提高食品工廠的相關監控能力和聲譽;
引入常溫高關注產品的概念,減少致病菌污染的風險;
關注導致產品撤回和召回的主要因素,提高食品工廠在該方面的控制能力;
適當修改BRC的選用和審核方案,鼓勵采用BRC標準:
不通知審核,自愿性審核要求。
最新版IFS第六版標準中主要考察了69個方面的內容,69個內容的考察主要通過食品的質量管理體系以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兩個管理體系進行控制。對其內容按照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前提方案三方面進行重新分類后,統計得出IFS標準中質量管理體系內容有23條,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內容有12條,前提方案內容有34條。HACCP體系和其前提方案是構成IFS標準的主要內容,其中前提方案所涉及的內容占總內容一半,這可能也是導致IFS審核中要求審核時至少有1/3的時間用于現場區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