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驗廠供應商社會責任行為準則》適用于向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子全球范圍內的子公司、關聯公司(統稱“華為”)提供產品及/或服務的供應商。此準則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外籍勞工、學徒工、學生工、合同工、直接雇員和其他類型的工作人員。
本準則包含五個部分:勞工權益、健康和安全、環境保護、商業道德以及管理體系?
五、管理體系要求
公司承諾和管理責任
供應商高層管理應用當地語言發布企業社會責任政策聲明,應承諾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承諾滿足客戶要求,承諾遵守本準則的要求,并承諾持續改進。供應商應明確指定一名高層管理者負責企業社會責任,識別和控制風險,定期進行內審和管理評審,建立內部考核問責機制,推動持續改進。
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
供應商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包括本準則的要求),識別與供應商運營相關的企業社會責任風險和可能的影響,根據風險的相對重要程度,實施適當的程序和實質控制措施,以控制和最大程度降低風險、消除影響。
對上游供應商管理
供應商應建立采購CSR管理體系,將本準則要求作為采購要求納入上游供應商管理,包括要求上游供應商簽署書面承諾,作為上游供應商選擇認證標準,定期審核,確保持續合規、推動持續改進。
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供應商應定期審核自身工廠及其上游供應商,以確保符合法律和本準則的要求。供應商高層管理者應定期評審自身及上游供應商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